为深入学习宣传《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和文明行为。6月28日,柘城县检察院组织志愿者来到慈圣镇丁刘村开展《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文明条例宣传彩页等资料,为居民现场解答疑惑,从百姓的视角、用百姓的语言,向居民详细解读《条例》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倡导大家做《条例》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自觉遵守《条例》,营造学习宣传条例、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形成全民共识共守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共讲解并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让《条例》在民众心中生根,也对培育民众文明素养,强化核心价值观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编辑: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