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县委书记梁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在青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依法整治,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会议要求,一要聚焦重点领域,及时消除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围绕燃气、危化品、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消防、学校、用电安全、有限空间作业、汛期安全等领域,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监管“三个关键环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县安委会要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五到位”,提升安全水平。三要加强应急值守,提升管理能力。充分发挥部门间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警,强化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在位。安委办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每天调度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实时互通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从严追究责任。四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督查局要会同县安委会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开展督查和暗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对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会议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上来,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楼阳生、王战营同志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讲话精神,听取我县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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