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务服务各单位:
根据《商丘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县(市、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效能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线下政务服务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填报《进驻事项清单》、《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和《体外循环事项清单》(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填报单位及填报内容
省大数据局2021年底发布《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081项),涉及我县46个单位,分别是: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含县红十字会)、县交通运输局(含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含原县文化产业办)、县物价办、县税务局、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电影)、县供电局、县市容环卫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县司法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县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县商务局、县档案局、县人行。上述单位均需要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单位实际行使职权,认领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然后按照事项办理的“咨询、受理、审核、决定、收费、制证、送达”等环节实际在窗口情况,将单位承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分别填写进《进驻事项清单》、《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体外循环事项清单》3个统计表上报,县“放管服”改革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放管服”改革办公室。
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填写
(一)《进驻事项清单》填写要求
《商丘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县(市、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效能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只进一窗门”提出了要求:按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同时对“三集中三到位”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除依法依规需要集体决策的外,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决定、收费、制证、送达等集中在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施。事项相关的原部门不得再办理包括受理、办理、收费、年审(检)等相关事宜,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和“明进暗不进”。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线下政务服务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通知》对“规范大厅业务管理”具体要求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建立“体外循环”事项清单,除依法依规需要集体决策的外,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决定、收费、制证、送达等集中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施。
事项填写进《进驻事项清单》,则是“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决定、收费、制证、送达等集中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也就是说,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上述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在县政务服务窗口实施,则不能将该事项填写在《进驻事项清单》。实际选择中,一是确实属于今年以来无人申请没有产生办件的事项,如果一旦有人申请上述环节均在窗口实施,可填写《进驻事项清单》,但要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待同其他县(市、区)数据比对确认。二是属于下沉乡村办理的事项,确定乡村办理时上述环节就在便民服务中心(站)实施,也可填写进《进驻事项清单》。按照“就近办”要求,事项下沉是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县直部门要监督事项在乡村便民服务机构办理,因特殊原因业务在乡村服务机构不能办理的,县直部门窗口要予以办理,要落实国家“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有关规定。
《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填写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确实因场地有特殊要求或涉密原因不能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则填写《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柘城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门”“一窗”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具体措施》(2021年11月13日下发)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或涉密进行了解释,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落实,同时对“关于确因特殊原因事项不能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问题”提出了要求: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充分理由,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在县政府网站对社会公示。
(三)《体外循环事项清单》填写要求
《进驻事项清单》及《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填写后剩余事项,则填写进《体外循环事项清单》。
具体要求是事项办理中咨询、受理、审核、决定、收费、制证、送达等任一环节或多个环节实际上并没有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实施,则该事项到《体外循环事项清单》,同时在清单上注明整改完成时间。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放管服”改革办将定期暗访《体外循环事项清单》内事项整改情况,在承诺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按照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核实3个表格填写内容,确保内容符合实际,确保事项不落下;对在填报中发现事项办理环节没有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施的,要制订强有力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确保业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到位。
2、按时报送。本通知要求填写的表格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4月6号下午5点前报送纸质版至县“放管服”改革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同时报电子版至邮箱zxfgfbgs@163.com。逾期不报者,事项汇总到《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或《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呈报市“放管服”改革办,列入重点督查。
联系人:王宇 手机:18237070571。
编辑:张博